任何想就澳大利亚首都地区党的《条约原则法案》提交意见的人都需要抓紧时间,因为提交意见的截止时间是 1 月 7 日晚上 11 点 59 分。
据议会称,议会在 1975 年《怀唐伊条约法》中首次在立法中引入了条约原则的概念,但并未对其进行定义。
"条约》原则有助于调和毛利文本与英文文本之间的差异,并在适用于当代问题时体现《条约》的精神和意图。
"它们适用于政府政策和业务决策,用于解释立法,并由威坦哲法庭用于审查拟议的政府行动或不行动、政策和立法。
"该法案的目的是在立法中规定《威坦哲条约》的原则,并要求在解释立法时酌情使用这些原则"。
该法案提出了以下原则:
- 原则 1:新西兰政府拥有充分的治理权,议会拥有充分的立法权。政府和议会都以每个人的最佳利益为重,遵循法治原则,维护自由民主的社会。
- 原则 2:王国政府承认 hapū 和 iwi 在签署条约/te Tiriti 时拥有的权利。王国政府将尊重并保护这些权利。只有在《条约》中明确规定了这些权利时,这些权利才有别于每个人都有理由期望享有的权利。
- 原则 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有权不受歧视地享受法律的平等保护和平等权益。人人有权不受歧视地平等享有同样的基本人权。
该法案旨在 "在法规中界定《威坦哲条约》的原则,使这些原则在立法中的含义更加确定和清晰,促进关于这些原则在国家宪法安排中的地位的全国性对话,对新西兰的宪法安排和每个人在其中的权利形成一个更有力和更广泛理解的概念,并就《条约》/《提尔提提岛条约》和新西兰的宪法安排达成共识,这将促进更大的合法性和社会凝聚力"。
联合政府中的另外两个党派,即国民党和新西兰第一党表示,他们将不会支持该法案通过议会一读。
该法案也遭到了工党、绿党和毛利人的反对。
反对该法案的团体之一是新西兰工会理事会(NZCTU),它已提交了反对意见。
新西兰工会联合会说,该法案违反了《威坦哲条约》,是对 tino rangatirantanga(自决或主权)和 tangata whenua 集体权利的攻击。
其代理主席雷切尔-麦金托什(Rachel Mackintosh)说,该法案试图为条约原则立法,而这些原则并非源于文本、缔约方的意图或签署文件的历史背景。
"这是对 Te Tiriti 合法含义的直接攻击,损害了毛利人的权利。
"我们建议政府彻底放弃该法案,不再试图歪曲 Tiriti 的真正原则或在立法中删除对 Te Tiriti 原则的提及。
"该法案在现代民主社会中没有立足之地。它代表着落后的殖民主义包袱,应该被扔进历史的垃圾箱"。
西摩最近说,一项新的民意调查显示,新西兰人赞成通过全民公决来决定条约的原则。
由游说团体霍布森誓言(Hobson's Pledge)委托库里亚(Curia)进行的民意调查询问谁应决定《条约》的原则。
在提出的四个方案中,新西兰人最赞成全民公决,其次是议会,然后是威坦哲法庭,司法机构排在最后。
西摩尔说,当新西兰人被问及如果这四个机构在《威坦哲条约》的原则问题上出现严重分歧,哪个机构应该拥有最终决定权时,也出现了同样的倾向。
"这次民意调查恰恰说明了为什么需要《条约原则法案》。
"非民选当局决定,该条约意味着我们是两个不同群体的伙伴关系,拥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而直到现在,新西兰人一直被排除在对话之外。
"条约原则法案 "将通过全民公决的方式在法律中确定条约原则。
"这些原则将反映 1840 年实际签署的内容,包括第 3 条关于'nga tikanga katoa rite tahi - 人人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的承诺"。
就法案提交意见书、 在此上网.